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本月開始,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有所調整。 根據金華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勞動工資數據和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的相關文件,我市對202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作了相應調整。 調整后,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于1800元(義烏市2020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24924元(2020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對應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低限額200元,最高限額5982元;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不得低于4984元(2020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超過8308元(2020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對應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低限額498元,最高限額1994元。 據悉,對部分按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中心審查核準后,可以免繳職工本人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但職工所在單位仍應按規(guī)定的繳存比例和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職工繳存單位部分的住房公積金。連續(xù)虧損且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可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含疫情期間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和停繳的)期滿的,應當恢復規(guī)定繳存比例或恢復正常繳存;仍需繼續(xù)的,應按規(guī)定重新辦理申請手續(xù)。 此次調整將延續(xù)到明年6月30日。接下來,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可通過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辦理調整;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可攜帶身份證前往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合作銀行網點辦理調整。具體操作流程和網點信息可關注“義烏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查看。 |
GMT+8, 2025-2-1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