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公公婆婆在我老公18歲的時候離婚了,村里剛好舊村改造,他們3個人的平方已經(jīng)分好,就準備動工建了,公公和婆婆提出離婚,婆婆為了我老公和公公簽訂離婚協(xié)議,內(nèi)容大致為:房子有父親(公公)承擔責任建造,房子的房產(chǎn)證必須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
離婚后第二天,公公變?nèi)⒘撕髬屵M門,前面幾年和后媽沒什么不好的關(guān)系,近兩年開始,家里房子造好了,后媽帶著女兒和我公公住進了新房子(住四樓)我和我老公還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公公說反正我們兩夫妻是要住5樓的,所以4樓沒給我們準備房間,如果我們要住要拿5萬的動工費,那樣5樓就開始動工開建了,如果不拿他沒錢造
嫁給我老公的時候,我公公也沒出一分錢來訂婚,分糖什么的,反而后媽的女兒,進門第二年就給后媽女兒買了車,我們兩夫妻婚后想買車,我和我老公說去他爸那里借點錢,我們買車付個首付,其他自己貸款想辦法,結(jié)果我老公正準備找他爸開口,我公公來了一句,我沒錢,別向我借,最后自己想辦法貸款買車,剛嫁給我老公兩人還在磨合期的時候經(jīng)常吵架,有時我氣呼呼的回娘家,后媽就在我老公那里煽風點火,說不要去接回來,她自己回滾回來的,這是人做的事嗎?搶了別人的老公,拆散別人的家庭,現(xiàn)在農(nóng)村里房子造好了,把我和我老公趕出去沒得住是第一步,后面還想把房子搞到手,為什么會有這么惡毒的人!后媽名叫:彭*,前夫嫁在東河***村,現(xiàn)在嫁給我公公大家認清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