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2年3月26在義烏的金華戀愛官購買服務,共支付12999元,在經過長達兩個半小時銷售的推銷下,準備看下合同,合同還沒沒看完就被銷售催促先簽合同,簽好回去再看(銷售當時的就像不簽字別出門的感覺),在這樣的情況我稀里糊涂簽了合同并交了錢。
到了服務環(huán)節(jié),她們介紹的女方每一次都說很適合我(并且會虛擬一個適合我的人物出來,實際沒有這個人),但每次見面都無法溝通,導致失敗,而她們的工作人員則會甩鍋到我的身上,當相親4個之后我意識到他們的服務沒有任何幫助,并且只是為了把指標消耗掉,完成她們的服務內容。
我不再接受她們的服務并向12315進行投訴,12315在進行處理時,她們擅自替我做主,向管理人員回復已處理好,并且要求我繼續(xù)完成接下來的服務。
(本人承諾:我也沒有證據(jù)確定女方是婚托,但絕對談不來,不是適合的。我相信有一小部分人能夠找到真愛,但大部分人只是去送錢,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在期限的時間內介紹一定數(shù)量的女方即服務完畢,并不會考慮你是否適合以及是否成功。以上都是本人親身經歷,絕無半點假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