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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拆遷,我爸媽就我和妹兩個女兒。我是嫁出去的,妹妹是招上門女婿的。拆遷時媽媽把大部分錢都給了妹妹。后來妹妹因車禍死了。一年后,妹妹老公帶著孩子離開回他自己原來的家,背著爸爸媽媽又結(jié)婚了,從此沒有了聯(lián)系也沒有了來往。這事后過了兩年,因?yàn)榘职謰寢屝睦锊黄胶猓热凰呀Y(jié)婚,那就把錢算算清楚,該給他的就給他,不是他的就向他要回來,就打了官司,F(xiàn)在官司已經(jīng)打完了,法院已經(jīng)把各自的錢都分清楚了。最后大家都已經(jīng)反目成仇了,我妹的孩子也被男方帶走了,爸爸媽媽也寫了遺囑,以后百年之后把他們的財產(chǎn)都給我一個人。我總覺得有點(diǎn)不妥,雖然妹妹老公做的不好,但是孩子總是無辜的,大家現(xiàn)在都成了仇人,不知道爸爸媽媽是不是做過分了?以后妹妹的孩子會怎么看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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