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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這樣的,這位女網(wǎng)友陰陽怪氣別人,說給兒子買房,不給女兒買屬于是裹腳布纏到腦袋上了, 我無聊辯駁了幾句,觀點如下:要求男女完全一致是做不到也不可行的,男女只能有限平等 不可能絕對平等, 社會要求男性承擔(dān)更多的經(jīng)濟責(zé)任,對于男性求偶來說 房子是剛需, 而對女性不是,那么基于滿足結(jié)婚的條件, 給兒子買房優(yōu)于給女兒買房。
對方觀點: 給兒子買房,不給女兒買房,就是重男輕女,要么都不買,要么都買, 女孩就要婚前買房, 有房子的女孩才能嫁有房的男孩 不然就是雙標(biāo)。
回到現(xiàn)實,我呢有個女兒,我很愛我的女兒,我個人對于跟誰姓,養(yǎng)兒防老絲毫沒有興趣,但是如果我有一個兒子 有一個女兒, 即使這個兒子不跟我的姓,也不會養(yǎng)老 ,我依舊會優(yōu)先給他買房子, 因為對于結(jié)婚來說他更需要,要是女兒一定要呢, 那么就是咬咬牙盡量再買一套咯,如果實在買不起,有多少給女兒湊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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