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當事人因無法找到,不能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根據(j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現(xiàn)以公告方式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書
1、本局于2013年1月18日對當事人上海海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義烏分公司(注冊號:330782000168398法定代表人 : 劉 順 利 身 份 證 號 碼 :412725198810106537)擅自在廣告宣傳單中使用“最低”等最佳用語一案依法作出義工商檢字【2013】第0602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無法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根據(j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現(xiàn)予以公告。
當事人擅自于2011年3月12日委托義烏市聯(lián)仕廣告有限公司印制了 “檀香麗灣房產(chǎn)”廣告宣傳單彩頁100000張,價格每張0.085元,共計支付印制費8500元,該宣傳單中含有“購買海景房 選擇開發(fā)商 最低價格 最優(yōu)服務”等內容。爾后當事人在義烏市城區(qū)各主要交通叉口向駕駛員、行人發(fā)放上述廣告宣傳單,已全部散發(fā)。
當事人擅自在廣告宣傳單中使用“最低、最優(yōu)”的最佳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本局決定:
一、責令停止發(fā)布、公開更正;
二、罰款17000元(壹萬柒仟元),上繳國庫
上述公告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當事人應當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義烏市指定代理銀行網(wǎng)點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⒌狡诓焕U納罰款的,每日將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ǘ、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如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金華市工商局或義烏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在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處罰的可在本處罰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行政決定履行催告書
1、 杜 世 澤 (身 份 證 :411524198504070013),本局于2012年6月27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義工商檢字[2012]109209號),決定對你處以罰沒款共計5500(伍仟伍佰元)。你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未履行該行政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本局現(xiàn)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義工商檢字[2012]1092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決定。
聯(lián)系人:金煒 樓佳明 電話:0579-85017609
2、 程 盛 發(fā) (身 份 證 :360281197402067519),本局于2012年9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義工商檢字[2012]05097號),決定對你行政處罰。你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未履行該行政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本局現(xiàn)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義工商檢字[2012]0509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決定。
聯(lián)系人:丁楊平 電話:0579-85398653
3、 鐘 依 萍 (身 份 證 :362330198009146140),本局于2012年9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義工商檢字[2012]05098號),決定對你行政處罰。你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未履行該行政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本局現(xiàn)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義工商檢字[2012]0509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處罰決定。
聯(lián)系人:丁楊平 電話:0579-85398653
上述公告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收到本催告書后,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