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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今年18歲,浙江義烏人。
1月份,他偷了同學(xué)一只“iPhone5”手機,被警察抓了,后被處以監(jiān)視居住,要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人被抓后,偷來的手機也被沒收了,朱某愛手機的心沒有改變。
3月4日,朱某到義烏市稠江街道樓下村一個超市買水喝。付錢時,他發(fā)現(xiàn)收銀臺上放著一只白色三星9300手機。他不由自主地拿起了手機,玩了一會,覺得這手機很正點。
正當(dāng)他玩得高興時,走過來1個男的,朱某嚇了一跳,趕忙把手機放了回去。那男的進(jìn)來后,沒有理會心情復(fù)雜的朱某,直接去里面買東西了。
三星手機放在那里,良好的手感觸覺和超大的屏幕,讓朱某心里打起了架。他看看超市里沒人注意自己,偷偷地把手機揣進(jìn)了自己兜里,悄悄地離開了。
收銀員彭某接待了幾個客人后,想找手機看看時間,到處找不到。彭某急忙打開超市內(nèi)監(jiān)控,看到剛才買水的小伙子偷了自己的手機,趕緊用同事電話報了警。
3月9日晚上7點多,義烏市巡特警大隊稠江中隊隊員在巴厘島酒店附近將朱某抓獲,并當(dāng)場查獲了被盜的三星手機。
被抓后,小伙子哭了,他說,上次偷手機后,爸媽對他很失望,零花錢也給得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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