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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1日開始,義烏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傍名牌”專項執(zhí)法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以關注民生為切入點,重點查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家用電子電器、日用百貨、食品、建筑裝修裝飾材料、涉農產品等商品上發(fā)生的 “傍名牌”行為;假冒馳著名商標,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仿冒知名企業(yè)名稱,通過制造市場混淆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其他 “傍名牌”等違法行為作為查處重點,尤其注重對互聯(lián)網上“傍名牌”行為的落地查處。
經過一個月的專項行動,義烏共查處“傍名牌”相關案件41起,涉案金額46.56萬元,罰沒款73.29萬元,其中查處仿冒知名企業(yè)名稱的案件1起,查處假冒馳名(著名)商標的案件40起,商品類別為家用電子電器2起,食品案件3起,建筑裝修裝飾材料4起,日用百貨案件32起,涉及“恒源祥”、“五糧液”、“中華”、“鳳凰”、“三星”、“諾基亞”、“古馳”、“迪士尼”、“香奈兒”、“巴寶莉”等一批國內外知名品牌。
據義烏市工商局經檢大隊負責人介紹,除了假冒馳著名商標外,“傍名牌”行為還有幾類:打“擦邊球”,即模仿著名商標,如將一些著名商標加上前綴或者后綴,在圖形商標上處心積慮地在細枝末節(jié)處精心改動,達到“神似而形不似”的目的;“混淆商標字號”,將著名商標注冊成為自己公司商號,使消費者誤以為著名品牌就是這家公司生產;“海歸殼派”,最常見的是在香港等地注冊一個名稱和國際名牌相似的公司,然后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上打上由這家公司監(jiān)制,給消費者的錯覺是國際名牌的公司對這些產品進行質量監(jiān)控與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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