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結婚快十年了,女兒已讀幼兒園大班;目前我們家庭已面臨解體,緩刑期為8個月。我和妻子年齡差13歲,我有過婚史 。剛認識時她才20歲。結婚、生子的過程中,我犯過錯,而她也報復了我 ,2年前終歸平靜 ,階級矛盾是沒有了。
我脾氣比較暴躁,妻子是個長不大的小女孩,貪玩而且嘴硬;女兒3歲后,由于對女兒生活習慣、教育等方面的觀念的差異,經常會吵鬧。到現在這個地步,說出來臉紅,就為下面幾件事,妻子一直說我苛刻,所以今天皮革馬甲寫出來讓大家說下,我錯了沒有;
(1)我業(yè)務應酬較多,妻子也能理解。她偶爾會出去和同學朋友吃個晚飯唱歌K ,頻率不高,一年5次以內吧;但出去了就得到12點以后,甚至2、3點回來,即使我發(fā)短信給她,她也要等聚會散場才會。我堅持的理由是她是個有孩子的母親,出去聚會的次數適當多幾次到可以,但要求她晚上12點之前回家,不是擔心其他,而是怕讓女兒有錯誤的意識,出去玩可以玩到凌晨的。但她認為都是很好朋友叫了才去的,比如生日聚會,早走肯定會掃大家興;但我一直認為還是她本性比較喜歡玩。我對此和她大吵過兩次,她就覺得我很過分。
(2)她一直希望她媽來帶孩子,我在女兒三歲后就不希望她媽來帶了,希望她自己帶;雖然勉強她同意了,但多少是不高興的。有一次,她送女兒去幼兒園后,就直接跑去同學家玩(沒結婚沒孩子的小女孩家),一直到接女兒;這樣連續(xù)了4天,我就不爽了,家里多少總有點要做的事,整天在同學家,也沒事,就湊一起看電影打游戲消磨時間,干什么呢?此事又大吵,她覺得我非常不盡情理。
(3)女兒體質差,經常感冒,前年得了一次肺炎;我當時很惱火,就規(guī)定她女兒有病不要圖方便就在附近的社區(qū)醫(yī)院看下,全部要去兒保或市一,她和她媽面上答應了,但其實就是瞞著我,不讓我知道。今年上半年春天,女兒高燒不退住院,那段時間妻子上班,女兒她媽在接送,坐公交的,我為這事也爭過,說春天病毒多,不要坐公交,打車去;這話說沒多久,女兒就住院了,我這個急性子當然就口無遮攔的埋怨他們?yōu)槭讉車錢讓女兒吃苦;此事后來才知道對妻子傷害很大,他覺得怎么做我都是不滿意的 。
我是個性子非常急的人,說話方式、語氣很差,覺得理在自己這里就非得壓倒對方;但忘了這句話,家里不是講道理的地方;長期的爭吵導致兩人慢慢形同路人,為了女兒也就這么過吧;女兒不在杭州時,2人關系到融洽些。國慶節(jié)為點小事又大鬧,最終目前商議等到女兒讀小學了就協議離婚。
女兒是最可憐的,但我也沒做到任何事都先為她考慮下,只是一味要求妻子做個合格的母親,溝通方式有不對,最終反倒害苦了女兒。
我上述的事,想請教大家,我是不是過分了,還是這些本就是個做母親的人理應知道該怎么做的;要我指出了,其實我火已很大了,我認為這些事是最基本的;
但的確,現在我很迷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