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9.30原告如期到達法庭。
法官問:被告到了嗎?
原告:還未到。
法官:你起訴書提供的三個電話我都一一聯(lián)系過,一個停機,一個是男士接的,一個被 告 的家庭座機,但都沒聯(lián)系到被告,你能否聯(lián)系到被告?
原告:聯(lián)系不到。
法官:你能否聯(lián)系到被告父母。如果你有本事聯(lián)系到被告我就馬上開庭。
原告:我無法與被告父母溝通。也無法聯(lián)系到被告,所以才向貴院主張我的訴求。
法官:好,你先到外邊等會。
我轉身往法庭門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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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們都不知道,這時候在沒正式庭審時,書記員竟然已經(jīng)對著起訴書在電腦上開始了庭審記錄,并已經(jīng)記錄到原告的訴訟請求這塊。
厲害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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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分鐘后。
法官:請原告。。。過來。
原告與法官一前一后步入第四法庭,
法官:你這個案子啊,還是到河北立案吧,或者由我們移送到河北。
原告:我不同意。
法官:你提供的被告的地址有誤,現(xiàn)在聯(lián)系不到被告,要不你就撤訴,要不我們就把這個案子移送到河北。
原告:我不同意。
法官:你起訴書上寫的被告在北京。。。。地方居住,我們?yōu)槭裁凑也坏奖桓?被告是何時離開這個地方的?
原告:被告自今年5月23號將這個還在哺乳期的孩子送來后就一直未回來過。
法官:既然被告未回來過,你為什么還將北京的這個地址作為被告的通訊地址?
原告:我一共去了立案庭5-6次,(第三次時,立案庭讓我寫的這個地址)最后一天去立案庭時,工作人員問我,你有什么證據(jù)證明被告目前在北京,我說,我有6月4號與被告的通話錄音,這DVD磁盤里有通話錄音,立案庭的人員說:你將通話錄音形成文字,只要能證明她在京,再加上你提供的這份居住證明,下午就可以立案。
法官:你提供的這份居住證明怎么沒有經(jīng)辦人簽字?
原告:如果你對這份居住證明有異議,你可以去。。小區(qū)核實。
法院:好。你既然非要我們審理,行。你去。。居委會,讓他們重新給你開一份居住證明,一定要在居住證明上有經(jīng)辦人的名字與聯(lián)系電話,我要問問經(jīng)辦人:他怎么就能證明被告就在這個小區(qū)居住,另外,你還要開一份被告在北京目前這個地方的居住證明。3日內提供,不然你承擔不利后果。
原告:我可以去開居住證明。但你要把這個你不認可的居住證明給我,我以法院不認可這個居住證明為由,再去。。小區(qū)居委會開具。
法官:不可以。讓原告在這個庭審筆錄上簽字。
原告:我不簽字,你不給我現(xiàn)在的這個居住證明,我開不了新的居住證明。
法官:你不是說你有租賃合同嗎?憑租賃合同不是可以開具嗎?
原告:憑租賃合同是可以開具居住證明,但沒合理理由的話,補開不了,開具與補開兩回事。
法官:好,書記員在庭審筆錄上注明原告拒絕簽字。
原告:書記員你也要注明我不簽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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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通過關系得知:法庭以被告人地址不詳,已報法院撤訴,法院是否裁定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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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刁難草民,還是另有隱情。有點霧里看花。
去了5,6次才立的案,法庭在聯(lián)系不到被告人的情況下,竟然不公告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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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還有巡回法庭嗎?得了,咱這臉可沒這么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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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他媽的竟然比結婚還難? |